朱鑫鹏,法学硕士、律师、经济师。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多家商业银行票据顾问,“财富人物”法律顾问。手机:13774285826
电话:021-50373167 &nbs...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票据法...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票据业务制度有关...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
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的性质
骗取银行承兑罪的危害性
转贴现能否取消发票复印件
再贴现利率改革主基调 动态调整 协调配合
银行汇票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银行汇票代理付款人与公示催告
银行承兑汇票逾期付款及赔偿
公安机关违法冻结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
出票人未将汇票交付收款人而将票据丢失...
失票救济的技巧——主张已经被吊销执照...
除权判决后,持票人又提出“票据侵权赔...
银行未识别出票据上伪造的印章而付款,...
不是最后被背书人的持票人,不是票据权...
伪造假合同申请开具银行汇票的性质
信用社与公司签订合同“倒卖”银行承兑...
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买卖承兑汇票...
开空头支票偿还债务是否构成票据诈骗罪
民间“票据贴现”未入刑,刑事拘留与法...
4本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牵出
电话:021-50373167 传真:021-68553233 手机:13774285826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19号216室 邮编200135 邮箱:zxp62108@yahoo.com.cn Copyright © 2007-2013 票据法律网 版权所有.沪ICP备07024140号 网站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