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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大票据案牵涉10亿巨资 银监会全行业通报风险

5大票据案牵涉10亿巨资 银监会全行业通报风险
http://www.rednet.com.cn 2003-12-24 10:28:10 红网 
 
  言有尽,意无穷。

  12月3日,一则简短的新闻通稿登上了银监会网站首页。通稿称,在针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和表外业务的“三项检查”中,银监会发现了大量票据案件,并已就此向各地金融机构发出通报,要求后者严格防范票据风险。

  此事旋即引起了金融全行业的关注,但通稿并未阐述始于今年9月、在11月份初见分晓的三项检查的具体情况。

  五起案件牵涉10亿元

  几经辗转,记者大致获悉了这则通稿背后的故事。

  当某国有商业银行郑州华信支行的1.3亿元票据案被媒体纷纷曝光之时,另几件相仿的案件也渐渐浮出水面。

  2002年6月至12月,某国有商业银行河北省定兴支行行长,伙同北京嘉意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范某、副总经理徐某,以及河南立成经济发展企业有限公司主任代表高立等人,虚开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他们利用伪造的定兴支行汇票专用章办理虚假贴现手续,再以该行名义持上述票据到其他银行办理转贴现,并在与转贴现行签订回购协议的同时,迅速转移转贴现资金。

  该案涉案金额共计1.05亿元,手法几与华信之行案如出一辙,目前已立案侦查。

  一位监管官员说,发生的票据案中,借道关联企业互开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套取银行现金的现象,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另一件案子发生在浙江嘉兴。2003年4至5月,某国有商业银行当地分行先后6次为浙江苏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发银行承兑汇票24笔,金额1.48亿元。汇票收款人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苏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系苏嘉国贸的关联企业,该公司共办理贴现1.47亿元,并将其中1.24亿元直接划回出票人苏嘉国贸帐户。

  类似关联企业联合诈骗的现象还出现在湖北。

  武汉中融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是湖北中融实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2003年4月以来,武汉中融擅自变更收款人名称,利用提供伪造购销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等手段,向某国有商业银行江汉支行和十堰支行申请了20笔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03年9月28日,相关承兑汇票余额为5.5亿元。

  之前的9月25日,江汉支行发现武汉中融高管突然失踪,由此案发。目前通过采取措施,已控制中融公司资产近4亿元。案发时,武汉中融还在湖北另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有银行承兑汇票余额1亿元。

  除了上述违规手法外,假票据案也成为让商业银行倍加谨慎的一大原因。

  2003年8月,某国有商业银行安阳市内黄县支行检查发现,4个基层网点保管的7张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是假票,总金额2070万元。目前,内黄支行5名营业网点主任已畏罪潜逃,相关责任人正在接受调查。

  银监会六大律令

  对于这些票据案件,银监会认为,商业银行的责任不容推卸,银行把关不严,导致一些银行为企业签发和贴现了一些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

  工行票据营业部一位人士分析,现在票据的防伪技术含量不高,伪造比较容易,也是导致票据案发生的一个诱因。该行一位支行行长则认为,银行票据案在今年集中出现,与商业银行的集中放贷压力和竞争压力不无关系,这造成某些银行的监控没有到位。

  为此,银监会提出了票据业务管理的六大要求:加强内控制度,依法合规经营,提高安全技术防范能力,及时移交重大票据案件,加强监管、从严查处,重大事项、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银监会监管二部的一位人士说:“今年的票据案是在常规大检查中发现的,而没有对票据案进行专项检查。明年将会加强对银行票据业务的专项检查工作。”

  该人士进一步指出,今后将把银行承兑汇票的检查作为表外业务检查的重点,凡是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签发和贴现的承兑汇票,无论是否造成损失都将从严查处。

  银监会的决心,在是次通报中亦可见一斑。通报明示:对于违规情况严重的金融机构,可取消其一定期限内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资格,限期整改;要增加票据违法违规情况披露的透明度,定期在辖区内通报高风险企业名单,曝光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及责任人。

  今年一些案件还暴露出银行员工的道德风险及银行内控不严问题。就此,银监会强调:必须将票据融资全部纳入信贷授权和客户的授信范畴,加强对下级行的的垂直管理,并对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查,落实担保措施,严控资金流向;实行重点岗位轮换制,明确岗位职责,务必防范关联企业互相开票。同时,要将真实的贸易背景作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前提,严禁将到期应纳入银行承兑汇票垫付款项核算的不良贷款转变为在客户信用额度内新发放的正常贷款,以掩盖承兑汇票业务的真实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自控

  面对银监会的严令与自身的利益损失,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行动。

  “今年工行字票据上的损失不是小数目。”工行上海票据营业部一位人士透露,早在银监会发出通报前,工总行就召开了全国性的电视电话会议,对票据业务的风险防范进行了部署。

  11月底,工行上海票据营业部发出“票据营业部关于进一步严格票据业务管理的通知”,从控制票据资金流向、严格票据业务审核责任、加强票据交易方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

  12月11日,工行在转发银监会通报时进一步提出:将分支行的票据经营权上收到每个地级市分行。同时强调,对于违规违章操作的行为,无论造成风险与否,一定严重查处。工行还将对员工道德风险的重视提高到空前高度,并加强了对业务人员技能培训。

  来自工行票据营业部的内部消息显示,工行已经暂停了对外省市的股份制银行的票据贴现业务。

  该消息人士说,工行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为小银行在票据业务上的操作不如大银行规范;二是因为前一阶段市场资金面比较紧张,造成小银行在拆借市场上无法融到资金,所以有些银行借道大银行的票据贴现业务,变相达到了利用大银行的钱为自己融资的目的”。

  一位国有商业银行的支行行长具体揭示了这种操作手法:“比如它(小银行)先帮企业开一张1000万的承兑汇票,然后跟企业谈好,在贴现后,企业将其中的500万以存款的形式放在银行,这样小银行就利用大行的钱为自己融了资。”

  前述工行人士还表示,一些银行为了留住自己的大客户,为其开出没有足额保证金的票据,然后到大银行来贴现,到期时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兑现,给工行造成了一些损失。

  目前尚无法断定这一局面会维持多久。工行票据营业部风险管理部一人士说:“这是我们根据市场变化采取的措施,过些时候可能会再次放开。”

  而不同地区和不同银行风险防范能力的差别,也使工行此条规定存在解禁的可能。

  记者从宁波和上海的银监局获知,这些地区的票据市场比较规范,没有大的案件发生。一家股份制银行的部门经理也声称,“我们的票据业务都是分行统一把关的,这块业务我们做了几千万,不良几乎是零。票据的利率低、流动性高,很受企业欢迎。”

  就票据市场的规范发展,工行上海票据营业部一位部门负责人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票据市场要更好地发展,急需法律的完善,尤其是要以法律形式确立票据的无因性原则。”

  我国相关票据法规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票据业务时,应严格审查商业汇票的真实贸易背景。这就把融资票据排斥在商业票据之外。

  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一位人士认为,将“票据真实性”原则作为立法基础,阻碍了票据业务的发展。只要企业拥有足够的现金流量和信用度,银行为其提供的承兑和贴现业务就处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



(稿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添加:2007/10/5   录入:zhuxinpeng   人气: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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