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鲁两地银警联手破获票据诈骗大案
6月中旬,湖南、山东两地银行和警方的密切配合,成功破获一起涉及1000万元金额的票据诈骗大案,诈骗团伙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6月7日,一名自称山东金山棉业公司采购人员的李某来到湖南澧县华湘棉业公司,与其签订购入1000万元棉花的合同,并提供了两份商业承兑汇票,同时提供两份由淄博市商业银行齐珠支行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澧县华湘棉业公司由于从未接受过商业承兑汇票,便通过开户行农发行澧县支行向人民银行常德中支咨询。人行通过仔细审核票函,发现了诸多疑点:一是担保函不合常规;二是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005年6月10日,但担保函所列清单上汇票出票日期为2005年6月6日;三是汇票出票日期迟于提交给客户和银行的日期;四是汇票上未填列“交易合同号码”。由此初步判断票函系虚假票函。人行常德中支立即联系人行淄博中支迅速向淄博市商业银行进行调查。在得知淄博市商业银行齐珠支行未出具上述担保函后,人行常德中支随即要求其传真一份请求扣留票函的《请求函》,由常德中支对可疑票函实施了扣留,并要求淄博市商业银行尽快携带签发行印模、行长真实签名,汇票出票人预留印鉴等资料,前来常德进一步验证票函真伪。
6月10日,人行淄博中支临淄支行、淄博市商业银行和临淄公安局有关人员赶到常德,与人行常德中支一道对票函作了技术鉴定,确认担保函不符合规定格式,公章、行长签字均系伪造后,当即向常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湘鲁两地警方和银行经过研究,制订了周密的诱捕计划。农发行常德分行通知原持票人前来人行领取被暂扣的汇票,早已等候在此的两地公安干警将其当场抓获。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供认了本人及其诈骗团伙虚构收款人签发虚假商业承兑汇票、伪造银行担保函的犯罪行为。(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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