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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压票原因剖析及防范

故意压票原因剖析及防范
 
作者: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 刘晓春
 
在银行票据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一些承兑银行故意压票、无理退票现象严重,原因何在?
1、出票企业信誉不佳,承兑行审查不严。一些承兑行放松信贷审查标准,为一些信誉不佳、经营状况不景气、财务状况不好、不符合贷款条件又不能提供易迅速变现担保的企业承兑票据,一旦企业不能及时支付票款,就影响票据到期付款。
2、承兑行超过自身支付能力承兑票据。一些承兑行为片面提高存款量或其它目的,不顾其财务状况,超过自身的支付能力大量承兑票据,以至到期无力支付或造成头寸紧张。
3、企业利用承兑汇票融资,投资于固定资产等长期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是解决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一些企业通过签发票据融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性投资等长期的投资项目,导致流资短缺,到期无力支付票款。即使靠循环签发支付票款,资金周转不灵时,可能连循环签发的能力也没有了。
4、付款行为遮掩存在的问题,不愿及时付款。前几年承兑票据业务出现银行垫付资金问题较多,各家银行为此制定了比较严格的操作程序或管理办法,对造成银行垫付资金规定了较重的处罚。所以,有的承兑行不愿立即垫付资金支付票款,寄希望于承兑申请人在短时间内筹措资金归还票款,以遮掩存在的问题。
5、持票人不积极主张赔偿金。故意压票、无理退票无疑给贴现人造成一定的损失,付款行理应按人民银行规定赔偿,贴现行要求付款人支付赔偿金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好多贴现行认为大家都是金融单位,追索赔偿金怕影响行际关系,赔偿金额又不大,追索不合算,不积极索赔。持票人的懈怠使付款行产生了故意压票、无理退票的侥幸心理。
6、主管部门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对故意压票、退票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但鲜见人民银行对故意压票、退票处罚,有的还出于地方保护主义,不积极处理故意压票、退票纠纷,这进一步助长了一些付款行故意压票、退票的侥幸心理。
7、付款行图占小便宜和侥幸的心理。持票人怠于追索赔偿金及人民银行处罚不严的现状,助长了一些付款人的侥幸心理,认为晚付几天票款没有问题,反正没有人索赔和处罚,还可多占用几天资金,尤其是在资金紧张和月底考核存款的情况下压票、不合理退票问题尤为突出。
8、付款行内部支付操作程序不符合票据法的规定。有的承兑行代理下属单位对外承兑票据,收到委托收款后才通知下属单位将款划至付款行,然后付款。代理行和被代理行之间的划款肯定有一定的在途时间,影响对外结算速度。
为减少无理退票、故意压票,提高支付结算速度,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笔者建议:
1、加大票据结算宣传力度。人民银行、新闻媒介和各商业银行要加大票据结算宣传力度,增强各行票据支付结算意识,自觉遵守支付结算纪律。
2、人民银行加大处罚力度。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故意延压票据和无理退票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分,情节恶劣的取消其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从源头上堵住故意压票和无理退票。
3、持票人积极追偿逾期赔偿金。持票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定积极追偿故意压票、无理退票的赔偿金,使票据结算意识薄弱的行认识到故意压票、无理退票会付出沉重的代价,促使其自觉遵守支付结算纪律,及时支付票款。
4、贴现行尽量贴现票面“洁净”的票据。即贴现的票据签章合规、清晰,背书清晰、规范,票据记载事项无瑕疵等,不授以付款行以“口实”,减少无理退票的“理由”。
5、贴现行建立“黑名单”。对多次故意压票、无理退票,或者故意压票、无理退票金额较大、态度恶劣,或者支付能力有限等信誉不佳的银行承兑的票据,不予贴现。
6、各行联手抵制。对故意压票、无理退票情节恶劣的,在行长联席会议上通报,由各行联手抵制其承兑的票据流通。
7、承兑行自觉规范其承兑业务,降低垫付资金的风险。各行严格执行“三查”规定,确保出票人资信状况良好,票据使用项目合理,销货款及时归行,以降低垫付资金的风险,并根据自身财务现状合理安排承兑量和到期日,避免陷入支付困难的被动局面。
 
原载《金融时报》
 

添加:2007/9/26   录入:zhuxinpeng   人气: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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